参保患者会诊、转院制度

2020-09-05

一、参保患者患疑难病症,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科主任审批签字后报医务科组织院内或院外会诊。

二、医保患者确因病情需要,本院无条件进行的检查、诊治,要求转上级医院的,由经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联系单》,注明医保转诊类型,科主任签名后,到医保合管办电脑备案、上传并签字盖章。

三、未经批准,擅自转诊转院,外出就诊已出院的一律不得补办手续,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