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615计划”领军人才的通知

2020-09-14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与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东台市“615计划”领军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成效明显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高技能创新类可放宽到大学本科,企业给予年薪超过60万元的可放宽到硕士),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取得发达国家医师执业资格卫生创新人才、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的人才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好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来东创新创业,且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已获得过东台市“615计划”领军人才资助的不得申报;申报入选2020年度江苏省、盐城市科技副总的直接列入本计划;新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双创人才”的直接列入本计划。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创业类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办企业于2018年1月1日之后注册,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所创办的企业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获得盐城市第六、第七届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东台市“来东台·赢未来”创新创业大赛个人组一、二、三等奖的落户项目直接列入本计划。

(二)企业创新类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2018年1月1日后到我市工作,在申报截止日前已与用人单位完成引进手续。

3、引进人才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柔性人才提供银行流水或工资单)为准,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4、申报企业2019年纳税额不少于30万元(农业企业可适当放宽)。

5、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

(三)高技能创新类

1、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出具证明)的技能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④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②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③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⑤部、省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事业类

1、2019年1月1日后到我市工作,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2、全职引进人才应已进编或缴纳社会保险,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非全职引进人才每年应为申报单位服务6个月以上。

3、已在东台挂牌成立名师工作室、名医工作室的人才直接列入本计划。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创业人才,三年内给予100万元以上资助,层次特别高且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实行评审资助“一事一议”;对入选的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年内给予30万元以上资助;对入选的社会事业人才,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2、项目推荐。对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支持。

3、配套服务。对入选者提供落户安置、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各镇区、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其中创业类、企业创新类由各镇区受理,社会事业类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和市文旅局受理。每人限申报一类。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市科技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市人社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技术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进入实地考察人选。

4、实地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5、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6、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资助经费由市委组织部会同财政部门下达。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市“615计划”领军人才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与申报书合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相应镇(区)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

3、《东台市“615计划”领军人才申报书》,各类别申报对象按申报类别分别填报(附件4-6);

4、创新创业计划书,其中创业类人才填报创业计划书,创新类人才填报创新计划书(附件7-8);

5、人事处派遣证明(附件9)

5、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0)。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615计划”领军人才推荐申报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人才,要落实专人对接负责,确保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2、严格申报流程。要按照申报工作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

3、广泛宣传发动。要借助“10条人才新政”出台实施的有利契机,广泛宣传发动,面向海内外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来东台创新创业。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15-89560817;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515-89561304;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15-68000552;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15-85212748;

市卫健委联系电话:0515-85212451;

市文旅局联系电话:0515-85212509。

下载申报表格可登录:东台党建网(www.dangjian.gov.cn)。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东台市“6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doc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科学技术局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财政局 

东台市教育局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4日